誰想當情婦? 看看這本書,原來有婚姻就有情婦!世俗的枷鎖只在自己心中,掙脫糾纏的心結只在一念之間。以下是書評:

 

 

 


維多利亞‧葛麗芬(Victoria Griffin)自承是情婦,並且寫了一本《情婦》。她搜羅、研究西方文化中所謂「情婦」的傳記、史事和神話,不只為了討論「另一個女人」這個角色的歷史、典型和社會定位,並有意從中「檢視自己」的情婦生活。

 

葛麗芬以通俗並耐人尋味的文筆記錄並解剖「情婦」的迷思,雖不乏自省,但又比較像為情婦辯解,更多是自我安慰:只有認同「情婦」的社會定位和功能,「情婦」才可能盡興地活著或愛著。

 

「情婦」(Mistress)不但是男人的發明,且是父權社會中男性對女性的分類,無論在西方或東方都充斥著貶義和偏執,是一個老掉牙的名詞。因此,自稱或多或少是女性主義者的葛麗芬表示自己是「情婦」,並且樂意「對號入座」,使本書徹底響著一種矛盾的基調:所謂的「情婦」既是贊成「一夫多妻」的獨立女性,同時是遵從傳統社會價值但又逃避社會秩序的怪物。

 

葛麗芬強調,「只要有婚姻,便有情婦」,她評頭論足的不只是現代婚姻制度,更把矛頭朝向結婚的家庭婦女,她說,「現代婚姻企圖創造平等的伴侶關係,而女人在要求平等的過程中,就不可避免地必須放棄從前扮演的角色,不僅包括無可逃避的母職,甚至包括成為丈夫的好幫手」,她進一步說清楚:「現代社會忙碌的家庭主婦已無暇為在外頭忙累一天的丈夫斟酒放音樂,也沒有意願耐心地傾聽他們,有誰能彌補這些空缺呢?當然是情婦了。」葛麗芬認為,「情婦」便是現代婦女在婚姻關係中必須付出的龐大代價。

 

「情婦」所謂的情欲解放,乍看是一種掠奪,但無論在新舊社會中,卻又只能處於被動及比「元配」低下的社會地位。而忙著為現代情婦角色定位的葛麗芬,不小心卻一頭栽進舊式父權社會價值標準的陷阱。忙碌的家庭主婦可能無暇體貼丈夫,倘若雙方彼此尊重和相愛,為什麼傾聽或斟酒倒茶只是家庭婦女的義務呢?

 

「情婦」的出現絕不是家庭婦女單向的問題,是婚姻生活中雙方可能承受的一種分歧面貌,與情婦對象之感情態度也息息相關。葛麗芬知道,大部分與「情婦」交往的男人,不會只甘於一個情婦,但「感情關係的非法,正是愛情的明證。男人冒若干風險,就證明他還愛慕著她」。在非法的感情關係中,冒險的人絕不只是男人,做「情婦」的人可能必須具備更大的勇氣。

 

這裡便是從古至今所有情婦的共同命運:她們不但必須活在《崔斯坦與伊索特》的悲劇本質中,只能把分離的悲苦當成人生激情,且時而必須處於兩極對立的心理狀態裡,一種永恆身分認同的追尋和質疑,一方面自認比「元配」優越,一方面又不得不自問:我究竟是不值得被愛呢,或者我根本不要那樣的婚姻關係?

 

按照葛麗芬的說法,追求婚姻是情婦的下下之策,不但目標錯誤也不會成功。只有禪學那種「活在當下」的人生態度才可能讓情婦的生活圓滿,只有「愛但不求回報」的感情方式才能拯救情婦的人生。

 

人生隨緣,對得起別人就好,再來,對得起良心就好。

誰想當情婦?

這也能出書,那我也想出本書了,叫誰想要情夫!!

 

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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