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類動物
山區保育警察在巡邏時發現在溪邊有人在烤肉,趨近一看,駭然發現一位原住民在燒烤保育類動物,櫻花鈎吻鮭,還有一堆鳥毛,一看還有瀕絕種的大冠鷲也烤完吃的只剩骨頭了。警察不容那人辯解把他當場逮捕,移送法辦。
到了法院開庭,法官問他:你可認罪嗎?有所辯解嗎?那人說:法官大人,我是殺害保育動物並烤來吃,但我是不得已的。
法官:噢?不得已。
是的,法官大人,我在山區已迷路五、六天,乾糧都吃完了,已餓到不行了。這時恰好看到一隻大鳥叼著一尾魚,我想這魚反正是死了,我丟塊石頭嚇嚇這鳥,讓它一鬆口把魚掉下來,這樣我就可以吃這尾魚了。
是噢!那為什麼連鳥也吃掉了呢?
因為當時我餓的體力不支,石頭丟不準,恰好打到鳥頭,把鳥打死了。我一想反正死都死了,而我又真的餓到不行了,所以為了活命,不得已把鳥和魚都吃了。
經過法官和醫生等人討論過後,法官判處他無罪釋放。
在離去前,法官問他:我很好奇,這鳥和魚好吃嗎?
他回答道:說實話,還是三杯彌猴肉和紅燒台灣黑熊掌好吃多了。
櫻花鈎吻鮭
保育警察這回又在山區遇到某甲,這回可是人贓俱獲,只見他挑著大水桶,裡面有十幾尾櫻花鈎吻鮭在游動。
菜鳥警察說:啊哈!這回看你怎麼說。
原住民:警察先生,什麼事啊?我犯法了嗎?
菜鳥警察:犯法?你盜捕保育類的國寶魚櫻花鈎吻鮭,這可是現行犯,抓個正著。
原住民:警察先生,恐怕您又誤會了,我現在是在做保育志工呀!
菜鳥:保育志工?
原住民:對呀,我私人復育這些魚,而且訓練它們,它們已經訓練到會聽我的命令了,我每天都帶它們來放游在溪水裡,然後再把它們叫回來集中帶走。
菜鳥:你可以把魚放回到溪水裡,再叫回來?
原住民:對啊!很多人都知道這件事了,你都還不知道嗎?
菜鳥:那你弄一遍給我看。
二人走到一旁的溪水邊,他把魚倒入水中。。
過了一會兒,菜鳥警察說,好,你現在把魚都叫回來。
原住民回答道:叫什麼?什麼魚?